描述
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公司法,根据该法,许多国有企业注册为公司,这使得部分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设立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 到1990年代末,大约一半的国有企业是通过这种方式重组的。 重组伴随着成功企业的合并和不盈利企业的清算。 2003年5月,国有资产控制管理委员会成立,成为189家企业的所有者或第一大股东; 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和批准重要决定(如合并或清算)。 国有企业的合并进程仍在继续,到 2013 年,它们的数量已减少到 117 家,到 2018 年为 97 家。这些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 年它们的营业额为 3000 亿元人民币(占该国 GDP 的 2.2% ),到2007年,营业额达到万亿元,占GDP的4%; 但是,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不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它们隶属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启动; 在部分控股企业中,国资委出售了部分股权。 在一些情况下,其他国有企业成为股份的购买者,最大的私人融资例子是 2017 年 8 月出售电信公司中国联通的一半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