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服务的中央监管机构。
该委员会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代替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监管职能的决定》于2003年4月成立的。其任务是加强对金融部门的控制,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可持续和有效发展[1]。根据2003年12月通过的《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法律》,该委员会负责对接受存款,发行贷款,结账和结转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其他活动。
在履行对银行和投资公司的监管方面的职能时,KRBD与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