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满足《促进生态进步和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实现碳排放峰值和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背书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
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重要工具。 以科学的方式确定绿色债券支持的领域和范围,有助于提高国内绿色债券的绿色水平和市场接受度。 自2020年以来,PBC和其他一些机构多次向专业机构和公众征求对绿色债券认可项目目录(2020版)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了《2021年目录》。
《目录2021》实现了三项突破。 首先,它对绿色项目采用了更科学、更精确的定义。 不再支持清洁使用煤炭和其他化石燃料等碳密集型项目,并尊重普遍采用的"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原则,从而进一步收紧碳排放限制。 其次,完善债券发行管理模式。 《2021年目录》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监管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的成本,提升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 第三,《2021年目录》为国内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框架和灵活性空间。 关于《2021年目录》的分类理论基础,二级和三级分类与全球主流绿色资产分类基本一致,有助于国内外主体更好地识别、查询和投资绿色资产。 IV级类别与2019年绿色产业指令目录的III级类别基本保持一致,支持国家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重点项目获得名单型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战略和国际合作的推进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节约用水、非常规水资源等各级可纳入二级、三级,扩大绿色债券的复盖面。 《2021年目录》的发布,将引导国内绿色债券走向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更好地赋能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国际绿色金融合作。
展望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2021年目录》的宣传,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以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 同时,绿色债券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强沟通与协作,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金融标准,不断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基础机构统一和国内外绿色债券标准衔接,更好地为实现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